……就其本意而言,基本上可以说是现实的一种折射,即让现实在歪歪斜斜和热烘烘的气氛中,折射在随意起伏不定的某一层面上,显现出一种被扭曲了的投影。——《岁月的泡沫》(Boris Vian)


[05/12/11] Scarlett Johansson谈最好的礼物 - [Fashion tran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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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昨日)

去年,约翰松给自己买了一个墨西哥狗吉娃娃,并收到许多狗的礼物。“在拍《小岛》那会儿,” 约翰松一边说着一边在汉堡上涂芥末,“Ewan McGregor送给我狗外套、项圈和许多狗玩具。”那部电影的导演Michael Bay有无数条狗。“他需要它们,”她说,“他有好多敌人。” 那么Bay有没有送她礼物呢?约翰松笑了,但礼貌地没有回答。

刚刚在市中心买了一间新公寓,约翰松正在置办家具。“我什么都没有,”她说。“最好,能有人送我一个搅拌机。或一把涂油漆的抹刀。或一块漂亮的地毯。”她的财产很少,比之套装和高跟鞋,她宁愿穿牛仔装和球鞋。“我把所有的礼服都储藏了起来。”她说。“很有可能我再也不穿它们了。活动过后,它们就被装在塑胶袋里拿走。我的公寓里衣服很少,因为我忍受不了杂乱无章。当我住宾馆时,我在服务生来之前就把房间理干净——你永远不会在我地板上发现要洗的衣服。”

这一天,约翰松正要去切尔西的古董店找一把书房椅。“我知道房间里总需要些小东西,”她叹了口气。“但我不是个喜欢买小东西的人。”她在包里翻找手机。“你看,我有个简单的手机。它很小。我有些朋友,她们会穿最好的经典二手衣,配最酷的Marc Jacobs手袋和大得要命的黑莓手机,我对这些毫无兴趣。”

她放下吃了一半的汉堡,把盘子挪到远处。“最完美的礼物,”她总结道,“是羊绒短袜。它们是最好的东西。一双厚厚的羊绒短袜会让任何一个人开心。我为自己买了一双的时候我知道了这点。现在我把它们送给每个人。” 约翰松微笑了。“有时侯,你会发现最好的礼物是那些你自己买给自己的。”她继续:“当你在拍一部电影,或努力地做任何工作时,你得款待自己。没有人会真正地关心你,所以给自己买件珠宝或者买块羊绒毯会是一个好主意。这就像我挣来的。如果你等人来送你漂亮的袜子,你也许会错过。当没有其他人愿意表扬你时,血拼是一种不错的、对自己好一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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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2/10] Scarlett Johansson: 和伍迪一起血拼? - [translation Fash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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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译自《纽约时报》Style Magazine
原作者为LYNN HIRSCHBERG

“和伍迪·艾伦一起血拼会是场恶梦,”斯佳丽·约翰松——导演的新宠女星——最近如是说。她在本月即将上映的电影《赛点》里,饰演一位迷人但苛刻的天真少女,而最近她又完成了另一部伍迪作品。“伍迪对所有事都有非常详细而精确的想法,” 约翰松解释道。“他讨厌我穿过的一切。每件衣服——他都讨厌。他极有时尚意识,所以我问他能否为我设计一套礼服,或至少,为《赛点》的主要活动挑选我的服装。我永远不想和他一起去血拼。他太特别了。” 约翰松用她那低沉的喉音大笑。

这是十月下旬一个寒冷的周一午后,话题是礼物和血拼,及两者的快乐和烦恼。娇小但凹凸有致的约翰松穿着褪色的牛仔裤,黑色的Converse All Stars球鞋,一件暗梅红色低胸背心配V领羊毛开衫。她的金发梳成马尾辫,还戴着一个鼻环。当我在SoHo大饭店与她会面时,她正蜷缩在扶手椅里读着《冷血杀手》("In Cold Blood"),她看起来不那么像一个电影明星而更像一位节日返家的大学生。

“我喜欢买珠宝,”点了一个火鸡汉堡和薯条后,她说。“我常去珠宝区。有一年,我当建筑师的父亲买了一对维多利亚时代的手镯给我作为圣诞礼物,于是我开始着迷于古董珠宝。我想,与其在Tiffany's买些新出的小玩意,为什么不弄点有1000年历史的、博物馆水准的东西呢?”但话锋一转,她补充道,“Tiffany's我也喜欢。如果你想让我母亲开心,那就买个绿松石珠宝盒给她吧。”

作为一个童星,在诸如《马语者》的电影里,约翰松有时会从其他演员那儿收到礼物。“Robert Redford曾送我一个银手镯,我很喜欢,”她回忆道,“最近我还没得到过类似的东西呢。摄制组会送你蔫蔫的水果篮、普普通通的香槟酒、也可能送最新出的iPOD。有些人还能得到车——那还不错,但我的停车费他们会付吗?”在《戴珍珠耳环的少女》拍摄期间,原著作者Tracy Chevalier送给她一枚十六世纪的手绘饰瓦。“那真是一件漂亮的礼物,” 约翰松说,“很费心思。”

约翰松今年21岁,是四个孩子里最年轻的(和她的孪生兄弟亨特一样),但她的姿态令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成熟一些,许多姐姐穿过的衣服传给了她。“就因为这,那些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礼物,才真的令人兴奋,”她说。“我9岁的时候,我收到了最好的礼物——一块黑板。我写啊写。直到最近它都还在。还有几年前,我姐姐,一个很灵的面包师,为我们一家人自制曲奇。我热爱清爽莱姆派(Key lime pie),她就发明了清爽莱姆派曲奇。那真好吃啊。”

(待续)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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