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本意而言,基本上可以说是现实的一种折射,即让现实在歪歪斜斜和热烘烘的气氛中,折射在随意起伏不定的某一层面上,显现出一种被扭曲了的投影。——《岁月的泡沫》(Boris Vian)


[06/08/17] 看戏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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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中路

晚上去看戏吗?快下班的时候,我收到她的短信。

我知道她的脾气。用短信而不打电话,是在暗示我应该同意。因为她也知道我的脾气:她知道我这懒人,与其写一堆不去的理由,不如简简单单打一个“好”。

好。我回复她。

到安福路的时候,八点刚过。戏已开场,我们便只好在末排坐下。

几分钟后,眼睛才适应了剧场的黑。进场时那不由分说的大块黑开始显现出不同的层次,能看见前排观众的背影了,能看见半弧状观众席之间的过道了。

舞台极简。一束灯光照在舞台中央偏右的区域。两把椅子,两面白墙,一个S形的咖啡馆Logo,无它。

扬声器里是嘈杂的背景声,一女子从不知哪儿冒了出来。老样子,她向侍应生示意道。不多时,一杯热腾腾的咖啡端了上来。她边看报,边抿了一口。这时候,一个一袭黑衣、眼戴墨镜的男人上台来。他自说自话地坐在那女子对面,一言不发地盯着她看。

待那女子将视线从报纸上移开,方才看见坐在她对面的黑衣男。莫非……

莫非他是…… 女子心头一惊。恐惧铺展开来,她知道他是死神。

你莫非是……?女子道。
对。黑衣男说。
难道就在今夜,就在这里?
这是一种可能性。
一种可能性?
对。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白纸。她明白,这就是“死神征召书”。这儿特别有个提示,死神边说边指给那女子看:不得在其他地方寻找该女子,只可在S Cafe,只可在晚间。
可是,我每天晚上都来的啊!女子说。
那就是注定的了。死神说。
可是……女子还想力不从心地转折。幸好灯光熄灭了,舞台暗了下来。

灯光再次亮起的时候,舞台换了布景。16台电视组成了一个硕大的背景墙,背景墙上的风景不断右移。而那女子和死神,相距约三米,正原地踏步。配合右移的风景,他们看起来倒更象是在朝左面跑,最后,女子跑进了另一间咖啡馆,舞台的射灯不再照向她,死神也停了下来。

在第三幕戏里,舞台分成了两半。左侧的有D字型Logo的咖啡馆里,女子正在点单。一杯DecafCappuccino,但要double shot。那面生的男侍者掏出小本记下,咖啡很快便来了。右侧的空间里,则密密聚着多位黑衣男子,似乎是诸位死神的某个办公地点。那先前出现的死神,正在一个苹果牌手提电脑上修改征召书。电脑的投影出现在右侧舞台的白色墙上。他删除了“S Cafe”里的S,改成了“任意”两字。

剧终。

后来,我们去对面的蜀地辣子鱼吃宵夜。

我们上星期也来吃的吧?也点了小龙虾呢。我说。
可是看的戏不一样,她用一种纠正我的语气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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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16] 火山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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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汇公园



在这个城市,一年中总有几天,来自太平洋的强大季候风会把含有各类有毒物质的空气吹进内陆。头顶的天空豁然打开,变得和气压一样高。在这少有的几天里,会有白痴白的云和青春蓝的天。“就像假的一样。”在一个真相和美好如同磁铁两极的时代,这是称赞的最高级。

这故事,就发生在这样的一天。

我哼着钟意的歌,仿佛牵着一条狗,施施然踱进电梯。我想好了,等下到公寓门口,要和一向八卦的门卫好好打个招呼。不谈天气,不客套,要好好聊聊12楼的蚊子那样有关痛痒的问题。我还准备步行100米后再叫差头,天气那样好,岂容辜负?

一楼。电梯门开。跨步而出,竟然如同跳入水中,电梯沉沦的嘈杂背景瞬间消失,巨大的安静取而代之。门卫的椅子空荡荡的,我挠了挠右臂上的蚊子块,还是痒。

走出公寓,更觉奇怪。正是上班高峰时刻,怎么整个小区里竟无一人?就像半夜突然天亮了一样,整个住宅小区里只有我孤零零的影子。太阳火辣辣地扑过来,似乎要点燃我刚刚冒出的念头:莫非出了什么事?

四下环顾,我发现远处的草坪一侧似乎有什么动静。行近,果然密密麻麻围着好大一群人。难道有我所不知的集会?抑或有高楼坠下弃世而逃的人?我加快了脚步,好奇心驱动。

原来。

原来是一个……我和围观的大部分人一样,不知该如何称呼这个什么。好像这个什么之所以成为一个谜,就是因为缺少一个描述它的词语。这样说吧,这个什么是这样的:它是草坪中央莫名隆起的部分,像一座缩小了许多倍的山。隆起的草坪中央有一个裂口,不断喷出一种蓝色有粘性的物质。它灼热而猛烈,只是规模较小,看起来像一碗正在烧滚、但有蓝墨水打翻在其中的粥。

人群中不知是谁说了一句,像火山!的确,这个什么具有火山的外形,只是——只是一来它是那样那样小,即使是火山,也更似一个微缩版的社区展示临时火山;二来火山溶浆总是火红的啊,哪有这样蓝蓝的呢?

那天回家的时候,那个像火山的什么已经不复存在了。直到我打开电视,它又变得无所不在。几乎每个频道的新闻都提及了这桩“发生在平常小区的奇异事”,专家们也众说纷纭,其中一位戴着一条麦兜图案领带的教授似乎最有说服力:他说毫无疑问的确是一个火山,他说根据地质学的观点,这种火山叫“皮连式”(一开始我误听成了“骗式”)火山,在各类火山里喷发最为猛烈,喷出的物质也最粘稠……可是他一样没能解释为什么它那样小;以及,为什么溶岩的颜色是蓝的。

类似的专题报道看过四五个之后,我终于厌倦了。不过是个小得只能上上娱乐版的火山罢了。世界只是个比例问题,再怎样激烈的东西,一旦很小,也就变得不再重要、不足为奇了啊。即使它尚且还算有点吸引力,那还是因为它来历不明的缘故。忘了说,新闻里都提到了,当太阳落山的时候,那火山竟也莫名消失了。

要问这谜究竟有没有答案,这要看你信不信那位总是坐在便利店边的盲人阿伯了。在火山事件约一周后的某日,我偶然经过盲人阿伯的身边,我问他历史上发生过此类事件吗?盲人阿伯想了想,说:没有。你说的,那应该只不过是阳光灿烂时人们的幻觉而已。

可是,人人都看见了啊?我不解地问。
盲人阿伯没有再发声。他总是这样,他相信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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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13] 老去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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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要讲的故事,就发生在昨天午后。那时候阳光炽热,树影浓郁。我沿着襄阳路向北,马路安静得如同初生。自从襄阳路市集拆迁之后,这里便一直如墓地般安静。岁月被轻易地掩埋,喧嚣亦是。

过了新乐路,视野一下开阔起来。右侧的一大片空地用铁丝网围着,一眼可以望见东面的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继续往北,马路左拐向前,右侧则是大片草地。参天大树发出好闻的气味。阳光的碎片,穿越茂密的大树,如星星般洒在草地上。远远的高处,有一块石碑,上面用繁体字写着某某某园。前三个字笔划繁复,一概不识,却能隐约觉出字中含义,可惜这意义不甚明晰,无法诉诸言语。

踩着地毯一样的草地前行,看见不远处有一幢古老的房子,像一个废弃的教堂。老房子前有六七位白衣少女拉着手歌唱、旋转。我站在一旁观看,她们对我这陌生人竟毫不理会,仿佛我是透明的。正听着歌声出神,身旁却有什么快速移动的东西经过,嗖嗖成风。我回头,见一排着运动衫的男孩,一个接一个翻着筋头,最后翻进了靠近老房子的花坛里。花坛里没有花,只有长得愈加茂盛的草,大抵可作体操垫之用,避免受伤。

我走进老房子。有老房子的气味。阴凉、陈旧、如刚取出冰箱正在解冻的时间的气味。老式楼梯宽大得让人失去拾级而上的欲望,好像就那样在楼梯上站着便很好。楼梯没有照明,只有稍高处天窗里泻下的光。我注意到那天窗四周,有粗粗的黑线描画的痕迹,如同嘻哈街区的涂鸦。我走上几阶楼梯,又发现天窗之上有一幅细密的地图,地图上的城市和海洋都用一种我不懂的文字标示着。地图是手绘的,有些区域已随墙壁剥落,某些陆地和海洋就此下落不明,仿佛世界凭空出现了缝隙,落进去,便到了另一个世界。

楼上有钢琴声。我沿着旋转的楼梯快走了几步,感觉到几分晕眩。我看见不远处的墙上挂着一幅少女弹琴的油画,少女一身黑衣,背向而坐。钢琴一半在画中的阴影里,一半在画中的阳光中;有趣的是,此刻画中的阴影正好沐浴在现实的阳光中。窗台上有一盆花,如同从某幅印象派画作中逃出来似的。


“你回来啦?”油画对门走出一位女子,我并不认识。她虽然同样一身黑衣,但看身材,与画中女子判若二人。
回来了?我想她大概是搞错了人。
“进来吧。”她示意我随她进门。

这屋子似曾相识。我努力搜寻着记忆,却实在想不起来这儿究竟是哪儿。会不会,是在某个梦境中来过呢?但无论如何对那女子,是断然不曾有丝毫印象的。

“你走了之后,这儿变化还不小吧。”她兀自继续,好像我的沉默是某种默契。
她边说着边推开了窗。“这儿以前多么美,”她继续道,“那时候,有参天的大树,还有浓密的草地。那时候。”

我随她来到了窗边,心头一惊。窗外竟是一片废墟,或许称之为废墟都不确切:窗外是一片无,一片空。

当然,这惊讶比不上此后一分钟我偶然瞥见那面镜子的时刻。我看见了镜子里那个人,那长得和我如此相似、却已然老去的那张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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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11] 泄密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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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路


关于弄堂,她的意见是:从马路上朝弄堂里张望,弄堂好似一个秘密;而如若身在弄堂深处,由内向外而望,弄堂就成了一个取景框。正对着弄堂的景,如同摄影棚里的虚拟背景牌——天安门城楼、自由女神像抑或埃菲尔铁塔——只需换一层表皮,便是新风景。当然,弄堂正对的那面风景更换得不那么勤快:烟纸店成了便利店化了一年,便利店变成发廊又化了六个月。后来发廊成了“发廊”,再后来索性连房子都拆了,空留一个远处,远得近乎孤独。

幸好有人经过。

总有人经过。各种各样的人。有的闷头行路,根本不曾注意到这儿有一条弄堂;有的藏身车中,呼啸而过,他们是如此迅速,以至于你只要一眨眼便能错过,或者他们明明进入了你的感知系统,但时间实在太过短暂,所以你会恍惚地以为那只是错觉,如同一场稍纵即逝的爱情。也有停下的。他们手里拿着小纸条,带着一脸迷惘抬头:怎么连号码都没有呢?刚才的门牌是72,前面的门牌是108,这弄堂又会是几呢?世界从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秩序井然,逻辑会跳跃、会裂开。

看见并思索着这一些的时候,她正在弄堂底的一间房内,端着DV,盯着DV背后的LCD着迷。她想她要拍一部短片,她要拍形形色色经过弄堂口的人。至于短片的名字……过客?太过文艺腔。弄堂?太普通。她想,也许继续拍下去,就会找到合适的名字。

渐渐她学会了变焦。DV镜头推进,如同人靠近弄堂出口。过客们变大、变清晰了。她拍站在弄堂口乘凉的老人的背。缺乏光照的一片白茫茫。继续变焦,弄堂便似乎不存在了,好像人走到了弄堂口,等于已经站在街上了。但她的身体,又分明站在原地,在弄堂底隐秘的小房间里、DVLCD的背后。这远近之间的悖论让她欢喜。她继续拍,贴得很近地拍。有很长一段时间,她几乎都忘了自己是在弄堂里,直到——

有一辆三轮车载着一面硕大的镜子缓缓而过。她吓了一跳,她拍到了一条晃晃悠悠的弄堂。她从没有试过这样看自己身处其中的这条弄堂——弄堂的镜像。她不知为什么会感觉惊慌。她甚至按下了DV的停止键。

甚至此后一连好几天,她都没有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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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09] 三个电视故事 - [Bizarre book trans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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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路



节译自《Ten TV Tales@ CONJUCTIONS

作者:Lynne Tillman*

1

有个喜欢动物的男孩。他收养无家可归的动物,在后院里喂养它们。他的父母朝他大喊大叫,因为动物们把草地都毁了,他们要求男孩把动物们都处理掉。男孩把动物们带到了当地的动物庇护所,在那儿它们被杀了。然后一天,不久之后的一天,他的父亲被一只狂暴的松鼠咬了一口,死了。

2

有个很不友善的老女人,一生都努力工作。她从不和任何人打招呼。65岁时她退休了。当她不再离开她的屋子,邻居们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所以他们刈了她疯长的草,收了她的邮件。但当她的房子倒塌的时候恶臭难忍,邻居们叫了警察。他们发现那个不友善的老女人已经死了四年。电话就在她腐烂的尸体旁。一个邻居说:“怪不了任何人。她从不和人打招呼。”

3

有个暴力的男人。他棒打、撕皮并屠宰了邻居的一只美洲牧羊杂种狗。然后他在一个家庭煤气烤架上烤来吃。狗头在邻居家边的篱笆处被发现。暴力男人被送进了监狱。律师这样为他的客户辩护:“当他到了洲监狱,他是那儿唯一一个犯这种罪的人,我不觉得这将对他有好处。”


* Lynne Tillman,纽约作家,上海译文出版社曾出版过她的小说《No lease on life》(纽约女人未眠夜)。这些短文发表在2001年出版的《conjunctions》第36期“Dark Laughter”专题。

相关阅读:Editors' Note by Jonathan Safran Foer and Bradford Mo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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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07] 电话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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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kko the Pretty



因为怕被我写进Blog,阿傻每次都会找一个借口,避免和我吃饭。家里所有M开头的书都被偷啦,有一次他这样说。另一次,他说要去居委会投诉,因为楼上人家养的什么花花草草垂了下来,挡住了客厅的阳光。“最主要的,是风一吹,那明晃晃的阳光投影简直跟青春片里的场景一样做作,恶心死了!”还有一次,他怪声怪气地模仿成移动秘书台,最后说“先生请讲”的时候笑了场。

奇怪的是,今天他倒答应得异常爽快。他还在电话里说,要给我看一样新东西,据说是他自己发明的。

我到博多的时候,阿傻已经点好了一桌菜。装修过的博多宽敞了许多,沙姜鸡却换了小盆,似乎在证明资金守恒定律。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东?我开门见山。
嘿嘿,你看。
阿傻从包里掏出一个数码相机。就是这个,他说。
就这个?我笑了。
嘿嘿,他继续卖关子一样地笑,似乎早就料到我无法看破个中玄机。

这是全球第一个可以打电话的数码相机。阿傻用普通话郑重地宣布,似乎在播报一条新闻。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就在数码相机背后按起键来。“你看,很简单,调到电话模式,然后通过LCD上的触摸式按键拨号。”

果然,我很方便地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听见了自己熟悉的留言声。

怎么样?阿傻得意地望着我,连刚刚端上来的热气腾腾的油浸鲈鱼也没顾上吃。
可是……我说。

我总觉得哪里有什么问题,却又一下子讲不清楚。我夹了一块鲈鱼送进嘴,才恢复了思维能力。

可是,满大街不都是可以拍照的手机么?我问阿傻。
但,这是一个可以打电话的数码相机啊!阿傻辩称。
它们有区别么?
当然,一个毕竟是手机,一个毕竟是相机啊!阿傻很理所当然地说。

就在这时,阿傻的数码相机响了起来。“嘘,是btr,我不接。”他神神秘秘地对我说。我却在想象着他举起数码相机放在耳边打电话的情景……就这样,我差点把一口水喷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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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06] 灯泡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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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吃灯泡。别误会,我喜欢吃的不是玻璃,而是灯泡。灯泡是玻璃做的,这不错;但并非所有的玻璃都是灯泡,这也很明显。就像有的人喜欢吃猪排,但不喜欢吃肉糜制品一样。形状很重要,构成方式也很重要。

我最喜欢吃的是60W蘑菇状磨砂灯泡。大小正好一口一个,咬起来口感也好,铝质的灯头我一般不吃,但也不随便扔掉。我会将这些灯头小心地藏在床底下,实在放不下的时候,才拿去废品回收站卖。虽然那的确是铝,但因为份量小,很少有人拿去废品回收站卖;所以,每次我背着一大袋铝制灯头去卖的时候,总会遇见好奇的眼光,大致在说:看你衣冠楚楚的样子,不像是专门捡灯泡的呀。好在这是个宽容的城市,人们也就心里嘀咕几句,仅此而已。

我一般都将灯泡买回家才吃,只有一次,收银处的长龙实在不可思议,我又实在饿得不行,才顺手拿了一个,在两排面粉制品的货架间将它偷偷吃了。我不知道其他人吃不吃灯泡,我在一个医院曾看见过一个女孩,嘴里全是灯泡的碎屑,还流着血。据说她并不爱吃灯泡,她只是要自杀。这与我不同,我是热爱灯泡,我嚼灯泡的时候从不会流血,我的口腔似乎就是为灯泡而生的。而锡丝,我吃了也不会不消化,那是灯泡的精华,懂灯泡的人都知道。

在最初几次经历后,我从不向人说我喜欢吃灯泡这点。他们会以为你是一个疯子。人们都相信人作为一种生物至少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分别。饮食习惯,无疑是这本质之一。喜欢吃肉或吃素可能只是个人偏好,但喜欢吃灯泡——对不起,你应该属于精神病医院。但我自己知道我没有病,我只是有那么点不同罢了。所以,我总在午餐时间悄悄走开,买好一袋灯泡躲在某个没有人的角落饕餮一番,有点不便,但也算不上大麻烦,只是给人某种孤僻的感觉而已。

我有一个秘密。我曾经试着给自己通电,当然不是会致命的220伏高压,只是用几节五号电池串联了一下,大概四五伏的样子。结果你猜?我竟然能够隐隐发光。那光线是从皮肤内侧透出来的,就像皮灯笼一样。西谚云:你就是你吃的,说得不无道理。我也曾试着加大电压,但这隐隐的光也不见增强,只保持着隐隐的程度。我不肯定这是否说明我灯泡吃得还不够多。秋天来了,我准备再多吃点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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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02] 卸妆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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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北路


[我们不提倡在芸芸美人里做素面朝天的坚持]


你讲话太直啦。不要做狮子王,要做蒙娜·丽莎。

她一直记得这句话。从刚进公司那会儿——那是四年前,还是五年前?时间在有些场合总会变得模糊不清,仿佛不得不如此——到现在:那位曾经这样告诫她的老板的告别餐会上。

清脆的敲击葡萄酒杯的声音。她看见老板站起身,她看见老板的嘴唇开启闭合,喉咙和脸腮有气息经过的痕迹。然而声音并没有传进她的耳朵。声音在抵达她的耳朵前被吹走了,消失了。她看见大家鼓掌,也鼓起掌来。


[不要在脸上按摩太久,以免被溶解的彩妆又渗回肌肤里
]

到宜昌路怎么走?她没有听见司机在问她。

她正在想:人真的是会变的么?或者人只是有不同的层面而已,就像化妆和卸妆、淡妆和彩妆之别。但她并不确定,什么才是真正的自己。是四年前那个讲话莽撞的青涩女子?还是如今这个面面俱到的职场熟客?

到宜昌路怎么走

或许打工就像开差头呢,再好的职业规划,也必须朝着他人的目的地……

就停在前面消防站边。她答。


[各种肤质自然有针对性的卸妆产品
]


回来啦?他没有抬头,只是习惯性地抛出一句“回来啦”,她觉得他就像一只厕所冲水的感应器,机械但又那么必不可少。

她突然想起了一个答案,一个她一直没想起来的答案:原来爱,就是这样一种感觉——卸妆感。这解释了为什么她会嫁给这个其貌不扬、甚至存款不多的男人。因为他始终能给她这样一种感觉:不化妆也可以。

她走过去吻他。他抱住她。

等一等,她说。先卸个妆。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他说。
什么?她问。
其实你化妆的时候更好看。



注:小标题均来自《外滩画报》B26-B27文《愈卸愈美丽》(作者:玛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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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01] 倔强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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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苏州河路



“我的过去未来视线所及/全都是你的假想敌/我的关心治疗你残缺的自信/我是你不容怀疑的决……”*

折断的歌声。

我抬头,面前是一个长发女子,手里拿着一个半新不旧的NOKIA手机。她的拇指还恶狠狠地按在那个红色的挂断键上,仿佛一个心狠手辣的凶手,带着必致对方于死地的决绝。

车厢轻微摇晃着,像一个和事佬,企图安息任何不良情绪。

“我的过去未来视线所及/全都是你的假想……”

歌声又一次飞起,跌下。

而她的脸涨得通红,恼怒的样子。这一次,她右手的拇指倒没有持续不断地按住挂断键,反而,是她的左手一直在用力。因为水,正从她左手握住的一束玫瑰中滴下来。出汗的玫瑰。有一滴玫瑰汗不偏不倚滴在靠近她坐着的某个短裤男身上。短裤男不悦地抬头,刚朝她投去一眼,便落败似地识趣地收回了眼光。

“我的过去未来视……”

二分钟内第三次。同样的结果。

这时她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是暗暗下了某种决心?抑或从某种谜团中走出豁然开朗?局外人不得而知。总之,她笑得古怪而坚决,像黑白般倔强。

陕西路站。关门的提示音响起。她把手机塞进我手里,灵巧地在车门关上的刹那出了地铁。她的动作是如此迅速而不由分说,以至于我根本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

三十秒后。

“我的过去未来视线所及/全都是你的假想敌/我的关心治疗你残缺的自信/我是你不容怀疑的决定/……/我的自由全都送给你/好的坏的全都放弃/这就是你倔强爱情的胜利/得到的也许是另一种悲剧”

我听完了整首歌,才拆下了手机的电池板。

“我捡到的。”我对地铁失物招领处的阿姨说。
“你看看。”阿姨指了指离她不远处的那个柜子,里面全是手机。



* 注:文中歌词来自《倔强爱情的胜利》(陈绮贞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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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7/26] 大象 - [Bizar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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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路



听说阿傻最近在写小说,我拨通了他的手机。

“格美”都减弱成强热带风暴啦,我说。我顾左右而言它,并不想让他一下就觉出我的目的。
嗯……你想问什么?阿傻很节约手机费,虽然他的手机费其实可以报销。可以报销不等于就可以浪费,有一次他这么说。他的逻辑很好,在三个街道的联赛中曾获亚军。
听说你在写小说?我问。
你怎么知道?阿傻反问。
小说写了什么啊?我又问。我们如同在一起煎一个单面荷包蛋,答案那一面永远嫩着。
格格巫说,当你正在写一本小说的时候,你最好不要提前透露小说的内容。阿傻答。
格格巫是谁?我问。
动物园的大象管理员。阿傻答。
上海动物园?
我小说里的动物园。

问阿傻问题就像通阴沟,起初看不见通的希望,但渐渐地水渗了下去,一切豁然开朗。

两天后,在一桌包括椒盐猪手、糊涂排骨、清蒸多宝鱼和麻辣豆腐的丰盛晚饭上,阿傻一时兴奋,突然向我描述起小说的情节。那天,我吃得很少,因为故事的确非常吸引。

你可不能告诉其他人哦!尤其,不能写在blog上。他特意关照我。
好的。但是,那大象究竟为什么会逃出动物园呢?我问。我的口气似乎在威胁他:看你敢不老老实实说!不然……
因为要死了。
死了就要逃出动物园?
大象死的时候,都会默默走开,到一个谁都看不见的地方。
为什么呢?
因为事实如此。
事实如此?
嗯。
你是说,现实世界里的大象,假如将死,都会默默走开?
这倒未必如此。
未必如此?
只是在我小说中的世界,情况是那样的罢了。
可假如在现实世界里,并非如此呢?
假如这样的话就更好了。阿傻答得随意却坚决,似乎已经有很多人问过类似的问题一样。
更好?我更迷惑了。
小说就是这样啊。现实中的不可能的事,在小说里却可以实现。
那岂不是很假?我问。
假如你认定只有一种现实的话。阿傻答。

几个月后,我的信箱里突然出现了一叠厚厚的打印稿。《大象》,阿傻著——封面上如是印着。打开扉页,白纸黑字赫然印着一句引语:

这个世界太糟,我们不如另造一个——btr

虽然减弱成了热带低气压,可据说还是会有大雨!我又一通电话打了过去。
嗯……你想问什么?阿傻依然很节约手机费。
我读了你的书啦,可是开头那句话,我说过么?我问。
你没说过么?他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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