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0/09] 杀戮 - [Bizarre ]

@Shanghai Biennale
我是在一份精神病月刊上看到这个故事的。那本薄薄的杂志出版于10多年前,有些纸页已然泛黄,然而,杂志封面上的那张照片还是一下吸引了我。照片上,是一张报纸的通栏标题:Customer Maniac?
标题之下,是一个血淋淋的女性尸体俯卧在餐桌上,面前是一个印有山德士上校面孔的饮料纸杯。要不是那四溅的血,这场面肯定更像一个顾客在KFC慵懒地午睡。可是不,她再也没有醒来。杂志引用了报纸的描述:“这个包里装着海鸥牌相机、正津津有味地啃着肯德基原味鸡的中国游客,肯定做梦也想不到这个素不相识的美国男子会朝她开枪——致命的一枪。”
这篇封面文章争论的焦点是:他究竟有没有疯?文章称,这位美国男子虽然一再声称自己并无精神病,但陪审团依旧按照精神病医师的诊断结果,认为他在作案时处于发病状态,因而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然而最耐人寻味的,并非这个看似自然的判决——我也与大多数陪审团成员一样,认为精神失常是对这桩全无来由的谋杀案唯一符合逻辑的诠释,要不然,一个刚刚从法国留学归来的美国男性知识分子,何以射杀一个素不相识的中国女子呢?——但那位男子,那位被认定为精神病、因而言语被视为不可信的男子,他的一番言论仍屡屡教我不安,令我从头反思这案件的前因后果。他在法庭作出判决后依旧说:我并不是精神病人,是我杀了她。而舆论一般认为:这种声明无异于他的确患有精神病最有力的证据。然而我却在想,假如他说的是真话呢?假如他真的不是一个精神病,而只是缺少某种逻辑理性呢?”
我烧了一杯咖啡,反复地想着这件事。假如凶手真是一个以杀害陌生女性为乐的变态杀人犯,那他的这一番声明,会不会仅仅是某种策略呢?他也许深谙两条人们视为理所当然的逻辑:(1)凶手并不会自称自己是凶手。(2) 精神病人说的话不可信。于是,他故意违背了逻辑一,以至于人们唯有认定其为精神病人,才能使一切顺理成章?
我甚至杜撰了一段凶手杀害女孩前的对话:
女孩:你为什么要杀我?我们素不相识,无怨无仇。
凶手:不为什么。我只是要杀你。我是个不讲逻辑的杀手。
女孩:可是,假如你因为自己是一个不讲逻辑的杀手才随便杀我的话,这本身不就是一种逻辑吗?
凶手:对,但假如我因为这是某种逻辑而不杀你的话,那几乎就是另一种关于逻辑的逻辑了。
女孩:所以?
凶手也许就是在这一刻扣下板机的。凶手也有可能是在这一刻突然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逻辑,才对自己相当失望,以至于决定说出自己是凶手而自首的。或许在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无逻辑人生是全然失败的。会不会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