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知道在咖啡馆写作是怎样的感觉,他决定去咖啡馆写篇小说试试。他的打算是这样的:挑个不起眼的角落,挑个咖啡馆里最出挑的人,记录下他的一举一动,直到他离开或小说到达一千字。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完美的计划——不过他对自己事先已然觉察到这点仍觉满意。他不是一个对自己苛刻的人。他觉得要对自己苛刻,必须具备跳出自身仿佛成为另一个人那样的能力,而他并不具备这种能力。
他已经在那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了。咖啡桌上,我并不准备披露品牌的那个手提电脑打开着,就像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人。他双手放在键盘上,面对着空白的文档,就像一曲正要开始,而乐谱还无影无踪。又或许,他竟有点兴奋,好似一场新恋情就要展开。
他的视线成为一个平移的镜头,从嘻哈风格的墙纸开始,从左至右——柜台后长满青春痘的男店员,高而瘦长、眼睛散发着异域风情的女店员,反射着午后阳光的糕点柜玻璃,顾客A宽松TEE下暗暗隆起的啤酒肚,一位老者略略发黑的手肘,一张开合着的嘴——他开始调整视线的焦距,太多特写镜头让他晕眩。中景最好。那对沉默着的男女就在这时出现在他的取景框内。
就写他们。他告诉自己,就写他们。虽然他们是两个人,虽然他们一点都不出挑,可是——他大概是这么想的——可是他们彼此之间由沉默建立的联系令他们仿佛就像一个人;同时,他们又在出挑的另一极端成了咖啡馆里最出挑的人,就好像他们在一对绝对值符号之中赢得了辩证的注意力。
他们对望着。他开始在空白的文档里打字:“他们对望着,沉默。”时间就像电脑右下角任务栏里的时钟一样仿佛静止不变,却在暗地悄然流逝。他按了一下回车键。他按好回车键的时候,那对男女的沉默却没有了结。男人的目光无奈而伤感,又或者只是近视;女人的眼睛则——女人的眼睛竟在流泪。他闭了两秒眼睛,重新以一个近镜头望向那个女人,果然是泪。“她流泪。”他在第二段开头如是写道。她没有伸手拭泪,仿佛自身只是泪的布景。然而那男人却突然站了起来,他转身走出咖啡馆的速度超过了文档里以全拼输入法仓促前进的文字:“他突然站起,以一种透着果断(但假若不如此又必然陷入犹豫)的速度……”写到“速度”两字的时候,男人已经消失在了咖啡馆的门后。
他稍稍犹豫了一下要不要把故事继续下去,便按下了保存键。屏幕上跳出提示:“另存为……”他决定把这篇连标点只有46个字的、称为“小说”有点名不副实但也无伤大雅的文章起名为“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