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其本意而言,基本上可以说是现实的一种折射,即让现实在歪歪斜斜和热烘烘的气氛中,折射在随意起伏不定的某一层面上,显现出一种被扭曲了的投影。——《岁月的泡沫》(Boris Vian)




[06/08/23] 键盘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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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

我记得,那是九月的一天。某个平常得好像什么都不会发生的日子。

我为什么要逃?五年以来,我也一直问自己这个问题。每个答案都不令人信服。想做一个反叛的少年?那时候我已不算年轻。29岁,你说这还是反叛的年纪吗?为了逃避?可逃避什么呢?对了,那天阿静的死纯属巧合。我还不至于那般蠢笨,特意挑同一天离开,那不啻宣告自己潜逃。那怎么可能?

我是到了利马才知道阿静死的。我记得大腿上的手提电脑好烫。那时候我真不敢相信,可当我望着窗外造型古怪的国家美术馆时,竟然一下子接受了这个事实。因为这是一个充满传奇的城市,在这儿,什么都是可能的。就如我租的这套公寓边公园的名字:传奇公园。你知道吗,利马的马路有不少是用美洲其它国家的名字命名的。比如从我家往北,是委内瑞拉共和国路,过了贝纳维德斯元帅路再往北、离铁路不远的地方,就是阿根廷共和国路了。你想想,秘鲁的阿根廷共和国路,多么神奇。真像一个迷宫,哦不对,像一个俄罗斯套娃,但小的套在了大的外面。

没有太多为什么。我逃离了我出生的城市。那样简单,就像仅仅出于某种来历不明的厌烦,便轻易地按下了电脑左上角的ESC键。一个窗口关闭的时候,一直被掩盖的那个窗口跃上了前台。就像在一念之间,我来到了这个地球的反面。

PRT SC

人人都说是阿德杀死了阿静。可我知道不是。那天上午,阿德的确来找过阿静。我猜,大概是来告别的吧。阿德一向钟意阿静,即使阿静执意要分开之后,阿德还常常送东西过来,都是阿静喜欢吃的:葡式香肠、沙姜鸡还有脆皮烧鹅。有时侯,他就往我手里一塞,说“乐姨,帮我交给阿静吧”,就走开了。他是真的关心她。不过那天阿德突然出现,多少有点意外。我记得他拿着个大箱子,寄放在我这里,便径直上楼找阿静去了。后来阿静陪他下楼来,他们告别,待阿静回身上楼,阿德才又回来取箱子。

但是我一直觉得,阿静一定知道阿德是来告别的,女人都很敏感,更何况是对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呢。可是她没有溢于言表,我记得那天他们告别的时候,阿静还轻轻地说了声“有空再来”,不过她说得那样轻,就像说给自己听一样。她看着阿德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转角的咖啡馆背后,才慢慢转身上楼。我看见她默默地哭了,她没有如往常那样和我打招呼,她只是慢慢地上楼,高跟鞋敲在木头楼梯上,像一只沉重的老钟。

对的,阿静那天的确心情不好,她一定在空气中闻到了诀别的味道,又或许她上楼后看见了阿德回头来取皮箱,这并非没有可能。但无论如何,阿德拿着皮箱离开的时候,阿静没有死。

直到那天黄昏——也许我应该早一点上楼看她,但是现在说这个已经太晚了。走到楼梯转角,我已经觉出了异样,那股血腥味道,我至今还记得。后来我瘫倒在楼梯上,扶着栏杆,好久才缓过神来。暗红色的血,从门缝里流出来,和那些电影里拍的一模一样。

END

为什么是你?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为什么会是你?你为什么要杀我?

不过无论如何,谢谢你让我从这个世界上解脱,那天我是多么难过,你看见了吗?阿德没有说他要离开。可是我偷看了他的皮夹,里面有两张去利马的机票。两张。当日下午的飞机。

对,当初的确是我要离开他。无望的爱情。我知道我和他不会有结果,他是一个多么需要新鲜感的人啊。他爱我,但他没法每天每天地爱同一个我。他的爱像肥皂,不知不觉就会变小、消失。而且他太聪明了,所以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总能够很快了解,也会很快厌倦。我知道的。要他爱我,只有一个办法,离开他。远远地,可见而不可得,才能保全这份爱情。也许是我错了,我不该故意冷落他,是我拱手把他让给了其他女人。

当然我知道他们已经分开,就像我预料的那样。只是短短三个月,他们便分开了。我觉得他的生命是别人的一个浓缩版,别人的好几年,只能折合他的几个月。

哎,我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你这个杀人犯!你也爱我吗?我一直,只是把你当一个陌生人的啊。我记得每次我们在楼梯上擦肩而过的时候,你总是那样彬彬有礼,只浅浅地一笑,一言不发,好像你整个人都活在另一个世界一样。可为什么是你,是你用那把尖刀插进我的胸口,那样准,似乎你练习过很多次一样。那尖锐的痛,就像高潮时刹那的快感,只是流出的是血。我至今还记得热乎乎的血从身体里流出的感觉,我只有这最后的人间记忆。

放心吧,我不会告发你。因为我已经在另一个世界,在另一个世界,这类事情司空见惯。人间的秘密再大,到了这儿也不过是平常事。我会在这儿等你,等你到这儿之后,再给我一个解释吧。嗯,不要惊慌和内疚,我只是好奇而已。

DELETE

阿静,原谅我,我是个自私的男人。我明白,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而我却杀了你,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我明白。可是我一直在等这样一个机会,等这样一个机会能亲手杀死一个人。

阿静你知道吗,我杀过很多人。别误会,我不是一个杀手,不是的。和你想的不一样。我是个作家。我在我的小说里杀过很多人。有拿着枪明目张胆杀的,有在饮料里放毒药玩阴险的,有设计骗局嫁祸于人的,也有自杀,我的小说人物曾经在这座城市里的三座标志性建筑物顶上纵身一跃。我还写杀手的心理活动,我把自己想象成他们,揣摩他们的心思,为什么要杀,杀人前后又是怎样的忐忑和折磨,以后杀人之后那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我有时侯会做梦,梦见我小说中的场景,每每会出一身冷汗,然而我的读者们却还不买帐。尤其是那些评论家们,总是说我的杀人场景写得太不真实,说我写得太平淡、太缺乏戏剧性。可这,实在太可笑了,难道他们亲自杀过人吗?

也许就是这样,我才起了要亲手杀一个人的想法。我知道做再多的研究、访问再多的杀人者,我也未必真能洞悉他们的心理。因为当他们将自己的杀人片段和心理感受诉诸言语的时候,一切都已经不再真实了。语言就像公车,每个词都有自己的站台;然而那些复杂的心绪啊,永远在站台之间。

所以我决意要杀一个人。亲手杀一个人。我不得不这样做,我需要直截了当的经验。我需要这段无言的故事,这段准确的沉默。我别无选择。

当然,我不会轻易地杀人。我一直在暗中观察,我要找一个合适的人,一个已经决意去死,却还差一点点勇气的人。你明白了吗?

SHIFT

两杯摩卡、一块Cheese Cake,OK。你呢?还没想好,好的没关系,你慢慢看,先坐下来吧,这靠窗的位置不错,对对,就是那里。你要什么?哦,一杯白开水,好,稍等,马上来。

我跟你说啊,乐姨肯定不是李德凯杀的。那只是一本小说啊,虚构的小说。对,的确李德凯,那小说家,是住在乐姨的楼上;的确那小说里,连我们这间街角的咖啡馆都出现了,但这并不说明什么啊。德凯只是在小说里杀死了阿静。对了,你说小说里的阿静就是现实里的乐姨,那也只是你的猜想吧。

对对,我就是阿晋,你是……?哦,张探长你好。请坐请坐。你也是为这件事来的吧。嗯,嗯,好。我知道的都会告诉你。我最后一次见李德凯啊?让我想想,应该是上个星期六吧,他每个星期六都会来店里坐一下午,喏,就坐在那个紫衣少女现在坐的地方。有什么异常……唔,似乎没有,他只是说他要离开一段时间,他要去一个什么地方,好像叫玛丽?啊,对,对,应该是利马,对。他说那是个很远的地方。对了,他说他得去一个完全不同的环境寻找一些创作灵感。哦,还有,那一天,李德凯似乎在等什么人,因为到了四五点钟的时候,他一直在看手机,有点不安的样子。不过我想这和那个杀人案没有关系吧,你们居然也相信一本虚构的小说?不可能的!相信我,我太了解德凯了。哦,好吧。13618632145。随时欢迎再来!

我说吧,这些人都疯了。仅仅因为一本小说就怀疑他是真的杀人凶手!这怎么可能?照我看,他们都应该天天才这里多喝几杯咖啡清醒清醒。李德凯是什么人啊,李德凯我还不了解啊。别说杀人,我看他连杀鸡都悬。只是个作家啦,只是在键盘上敲敲打打,他还行。什么,为什么乐姨死的一天,他刚好离开?让我告诉你,巧合罢了!无巧不成书啊。

HOME

这里的人,都叫我阿德。AH De the Chinese。他们总是用带有西班牙语口音的英文这么叫我。他们喜欢吃我烧得平平常常的肉丝炒面。阿德炒面,我的招牌是四个方方正正的汉字,不过对他们而言,那是晦涩得近乎神秘的图腾。

对,这是我在利马开的第二家炒面店,我们的生意很好。我雇了一个名叫阿静的中国留学生帮忙看另一家店面。而这家传奇公园总店,还是由我亲自掌勺。

怎么说呢,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有时侯,我也会有点不那么确定。有时侯我想,那一切,大概真的只是我的幻想,我没有杀乐姨,那件紫色Tee上染上的不是乐姨身上的血,而是我笔中的墨水,要不然,怎么警察还没有找到我呢?

开始,我一直担心这样的场景:几个秘鲁警察闯进炒面店,要了几份炒面吃。他们边吃边相互使眼色,似乎在暗中确认着什么。最后,当满满一盆炒面变成空盘子的时候,他们会向我出示警察证,然后说一通我至今还不能明白的西班牙语。接着,我被遣送回国,报纸头条会是怎样呢?“作家沦为杀人凶手”?“作案时精神失常?知名作家李德凯案扑朔迷离”?

可是这一天一直没有来。

直到现在,我竟然变得隐隐有些期待了。我是那种想做一件坏事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最后却仍然无人关注的孤独小孩。我多么期望有人能发现这个秘密,把我抓回国去。说到这个,我倒真的有些想象家乡了,什么时候才能抛下这一切回国去呢?即使被关进故国的牢也好啊。

ENTER



Posted by btr at 23:06 | Trackback (0) | Edit |

Comments


Posted by anita () at 2006-08-29 15:54:00
过去很长时间了。还是要特地再说几句赞扬的话让btr高兴高兴~



真写得太好啦!^0^

Posted by windbean () at 2006-08-26 01:04:05
我太喜欢你了。
btr 回复 windbean 说:
我也喜欢吹风~

(2006-08-27 16:23:11)

Posted by YESTERDAYYESADAY () at 2006-08-25 11:18:06
你的博客真当好看

你给KUKA的留言真当悬疑



个故事真当有趣 我刚开始也联想到库切 但后来想想还是完全不同的捏
btr 回复 YESTERDAYYESADAY 说:

谢谢侬!

(2006-08-27 16:23:31)

Posted by swim () at 2006-08-24 23:46:14
粗粗读完之后,印象比较深的只有那个PRT SC里的最后一个screenshot。

Posted by mm (http://mofli1982.blogcn.com) at 2006-08-24 18:58:53
我也差点要去打那个手机号啊。
btr 回复 mm 说:
我也是的啊:P


(2006-08-24 21:53:48)

Posted by charles chen () at 2006-08-24 18:20:32
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喜欢书的人,而且你的英文很好。前者我和你一样,只是总没有闲心进下来好好读一本书。后者我也和你一样,但我想你也许比我更好一些。你比我大吧。

《我的名字叫红》,于诺贝尔擦肩而过,败在品特这个花心老头的手下。我颇为不服。因为品特的戏剧实在不……怎么样。至少没有《我的名字叫红》那么好。《我的名字叫红》很厚……我还没见过,你怎么找到的?有机会我一定要读一读,可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的blog废了,如果可以,加我的msn,或给我邮件,我会很高兴。)祝好~!
btr 回复 charles chen 说:

《我的名字叫红》目前有上海人民出版社的译本,应该书店里都有啦。如果你在上海,英译本在外文书店也很好找:)


(2006-08-24 21:55:58)

Posted by shisan () at 2006-08-24 15:32:24
我也觉得读起来不错。



是聪明人写的东西。BTR总是显得太聪明,太有技巧。哈
btr 回复 shisan 说:

啊呀,我应该说什么?


(2006-08-24 21:56:26)

Posted by senior () at 2006-08-24 12:59:19
你顯然是傾向於懸疑/推理/玄幻路線的。但是這篇……在前輩面前不無挑戰之嫌。再說,它還讓我想起JM庫切的《慢人》,你的吸收能力真強喔。
btr 回复 senior 说:

嗯前辈说得对:) 这个短篇,其实就是我近两周的阅读笔记嘛~~


(2006-08-24 21:54:49)

Posted by evero () at 2006-08-24 12:15:00
这篇太有阅读快感了!
btr 回复 evero 说:

那么,批准你喊~

(2006-08-24 21:56:45)

Posted by ft (http://fengzi.blogbus.com) at 2006-08-24 11:05:19
只能说这个作家精神错乱了
btr 回复 ft 说:
对,错乱得不是一点点! 哈哈


(2006-08-24 11:36:39)

Posted by kuka () at 2006-08-24 10:51:59
不是空号该多好玩ya
btr 回复 kuka 说:
我想大概是阿晋是一个同谋,所以他故意留一个错误的手机号码
(2006-08-24 11: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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